實驗室綜合管理係統
產品特點
建設依據
目前
,全國公安係統刑事技術實驗室
,在很多地區仍是傳統的人工管理模式
,造成實驗室工作在人員、設備
、環境
、消耗品
、文件
、物證流轉
、檢驗鑒定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效率低下
、混亂
,實驗室運行過程缺乏有效性
。
在充分結合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
、《司法鑒定/法庭科學機構能力認可準則(CNAS-CL08:2013)》等相關行業標準及條款
,在公安刑事技術實驗室工作的實際基礎上
,我公司自主研發的實驗室管理係統應運而生
。實驗室管理係統為刑事技術實驗室在儀器設備
、消耗品、人員管理
、檢驗鑒定等實驗室管理工作提供了簡便
、高效
、清晰
、規範的標準化管理流程
,相比傳統的人工管理模式
,實驗室管理係統提供了更加現代的管理模式
,而且從質量管理
、技術管理
、檢材管理等方麵綜合提高了實驗室的管理效率
。
研究成果
通過建設刑事技術實驗室綜合管理係統
,能夠規範實驗室鑒定的有效性
,並有效的提高實驗室綜合辦案鑒定效率
。該係統的建設實現了檢驗業務流程化
、檢驗數據電子化
、管理流程規範化
、分析過程自動化
、質量信息及時化的功能
。 通過建設刑事技術實驗室綜合管理係統
,能夠規範實驗室鑒定的有效性
,並有效的提高實驗室綜合辦案鑒定效率
。該係統的建設實現了檢驗業務流程化
、檢驗數據電子化
、管理流程規範化、分析過程自動化
、質量信息及時化的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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